印度有94%以上的人信仰印度教和回教,印度教的教义规定:一个人死前必须由儿子来施行临终仪式,这样灵魂才能得救。儿子继承家产,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印度的父母就千方百计地生男孩,女孩子就备受歧视。
在公元前750年写成的印度教经典《Padma Purana》中规定:“女子在人间唯一的神就是她们的丈夫,她们唯一的工作就是顺从丈夫,讨得丈夫的欢心,不论丈夫有何缺陷。”几千年来,这种思想已经深深刻进了印度人的心中,女孩子从懂事起就被灌输这种思想。
在公元前2世纪左右成书的《摩奴法典》规定:“不名誉的根源是妇女,不和的根源是妇女,陋习之所以存在的根源是妇女”,同时“妇女要不分昼夜地被家中的男子置于从属地位”。《摩奴法典》显然把女子当成了奴隶,没有把她们当人对待。
在16世纪时,回教被印度定为国教,回教规定男子可以娶四个妻子,且可以随时随地休妻,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男子大声说三遍“我休了你”就可以了。女子则要无条件地服从男子,如果女子要想离婚,必须要经过法庭宣判。印度教和回教都把女子视为奴仆,女子一生都只能是某个男儿的附属物,这种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一直影响到今天。
一个社会越文明,女子受到的教育程度就越高,就越能通过知识和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印度虽然也鼓励女童上学,免费为她们提供制服和定额津贴,但目前印度的识字率仍旧不足60%,其中女性只有48%,远远不如男性的70.2%。女性受教育程度太低,受到过高等教育的女子如凤毛麟角,大多数女子只能成为丈夫的附庸。
公元前2500年—1500年,雅利安人征服了整个印度,并建立起了种姓制度。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祭师贵族)、刹帝利(军事贵族)、吠舍(普通劳动者)、首陀罗(奴隶)。除了这四个阶层外,印度还有一个阶层“贱民”,或被称为“不可接触者”。种姓制度下,女子的地位与“贱民”一样,饱受鄙视和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