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动两国人民特别是年轻一代交往,使两国民间交往更加活跃、热络,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进一步扩大文化、教育、旅游、新闻等领域交流合作。继续办好中越青年大联欢和中越青年友好会见等民间交往活动。落实好《中越文化协定2016-2018年执行计划》、《中国教育部和越南教育培训部2016-2020年教育交流协议》,鼓励互派更多留学生到对方国家学习。加快互设文化中心,运营好河内大学孔子学院。加强两国新闻媒体和研究机构交流。2017年内完成越中友谊宫建设。鼓励两国地方特别是接壤各省(区)开展友好交流和互利合作。
(五)发挥好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和中越陆地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机制作用,落实好两国陆地边界有关法律文件,提升两国边境口岸建设、管理和开放合作水平,继续采取通关便利化措施,积极研究解决两国边境地区季节性务工问题,实现边境地区长治久安和共同发展。
六、双方就海上问题坦诚交换意见,强调要恪守两党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和《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用好中越政府边界谈判机制,坚持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解决办法,积极探讨不影响各自立场和主张的过渡性解决办法,包括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
双方一致同意做好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共同考察后续工作,稳步推进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并积极推进该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推进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工作,有效落实商定的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项目。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COC);管控好海上分歧,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争议扩大化的行动,维护南海和平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