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可能是特朗普下一步最有力的举措。要援引该条款,美国贸易代表必须调查外国违反贸易协定和不公平贸易行为。第301条没有法定关税上限,原则上征收的关税为期四年但可续期。在裁决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称第301条“在法律上极其稳固”,释放出政府打算将其作为重建美国关税壁垒主要工具的信号。
《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提供了另一条途径。它授权总统在商务部调查后,对被认为威胁国家安全的进口产品征收关税、配额或实施其他贸易限制。它允许对特定行业征收无上限税率且无限期的关税。虽然历史上曾用于保护国内石油生产,但特朗普政府已利用它对钢铁、铝、铜、汽车、汽车零部件、木材以及橱柜等家具产品征收了50%的关税。它可以被用来针对美国狭窄的出口商品范围(如汽车或药品)有严重依赖的任何国家,作为双边谈判的筹码。
另外两项工具正在考虑中。《1974年贸易法》第201条授权征收关税,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进口激增带来的“严重损害”。它要求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调查和公开听证会。虽然没有法定上限,但历史上第201条关税通常在现有关税基础上增加20%至50%。根据第201条采取的措施最初可实施四年,最长可延长至八年,且关税必须逐步降低。此前曾针对太阳能电池板和洗衣机的进口使用过。
最后,《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授权对歧视美国商业的国家进行报复;总统只需宣布存在歧视,便可征收关税或直接禁止进口。尽管该条款已存在近一个世纪,但从未被使用过——最可能的原因是难以确立可被认定的“歧视”行为,以及围绕其适用性的法律不确定性,特别是考虑到美国的世贸组织承诺。
对中美贸易关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