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现场处置”为主:朴槿惠政府时期缺少针对“对朝散布物”的专门刑事入罪工具,公开报道中更常出现的做法是现场封控、阻止车辆移动、避免与居民或反对团体冲突升级,必要时把带头人带到警署处理,但整体更像治安处置与防冲突。真正坐实到终局判刑或高额罚金的“重处罚”并不突出,更多是阻止、驱散、带离与收缴。
以“制度化入罪”为主:文在寅政府时期则出现了制度化限制的高点。2018年前后的阻止行动往往被解释为配合缓和局势与停止敌对行为的政策方向,而真正的分水岭是2020年底通过、2021年3月起施行的修法路径:把跨境散布传单及物品入罪,刑罚上限在当时被广泛报道为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高额罚金。此后确实出现了更典型的司法程序形态,例如搜查、传唤与起诉推进,相关个案也更容易进入全国舆论视野。
以“一般法工具箱+证据链依赖”为主:进入尹锡悦政府之后该措施并未持续,2023年9月宪法法院作出违宪决定后,“专门入罪”路线在宪法层面失去基础,典型案件也出现撤诉或程序性回撤。尹锡悦政府到李在明政府初期,监管路线更明确地转向一般法工具箱。专门入罪被堵之后,治理并没有消失,而是换到航空安全、公共安全与现场处置的框架下,围绕是否未登记、是否违反禁飞或危险区域规定、是否危及公共安全与航空秩序等要件追责。
近两年来地方政府与警方使用航空安全相关法条推进侦办的报道更密集,出现“识别多人、移送检方”的案例叙述,罚则与要件也更清晰。
到了2026年1月,无人机相关侦办进入对民间人士传唤调查的阶段,更说明当局已把“未经授权飞行及其涉朝外溢风险”视为严肃的安全问题。这条治理路径的特点在于:它更可操作,但高度依赖现场证据链与要件构成,因此对外呈现往往是不稳定、时紧时松,也更容易被质疑为选择性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