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语境下,“境外势力”主要是指海外背景的草根行动组织。这类组织的确曾经在许多国家活动,与美国的情报、国际发展部门,以及半官方的外围机构“民主基金会”(NED)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历史上,慈善基金会曾作为上游的资金提供者参与过这种活动。比如,冷战期间,福特基金会在欧洲和拉美资助了一些组织;冷战后期,索罗斯(George Soros)在东欧国家设立了“开放社会基金会”,这些我在书中都有谈到。
但是,慈善基金会目前已很少以“境外势力”的方式进入中国了。每个国家都会考虑到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安全性,就连美国也在积极修订《外国代理人法案》,对所有在美国注册的境外组织保持谨慎态度。中国的社会组织一向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有序活动,自2017年《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开始实施以来,中国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现在,慈善基金会更多以“自上而下”的方式来影响中国。它们在中国的许多活动都是以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模式来运作的。例如,盖茨基金会与中国的卫生合作,是直接与卫生部、外交部等官方部门对接的,盖茨本人还与中国领导人有多次会面;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与清华大学有共建学位项目,培养了很多有益于中美的精英人才;福特基金会对中美的智库建设、人文交流、气候合作等议题都有贡献。
总体来说,大型慈善基金会在国际发展、全球治理方面的确有很多资源和经验,不应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它们。我们应该相信政府在筛选和管理境外组织方面有成熟的机制,去掉一些无意义的“阴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