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气候赔偿机制的讨论,终于在多年受阻停滞后被提上气候大会正式议程。但有气候融资承诺的前车之鉴,可以想见,气候赔偿机制的建立与实现将会困难重重。中美洲岛国安提瓜和巴布达的环境部长莫尔温·约瑟夫(Molwyn Joseph)一度表示:“这次大会如果不能建立‘损失和损害’基金,就是对那些为环境和人类努力奋斗的人的背叛。”
分歧明显,气候赔偿谈判进程坎坷
当前讨论的气候赔偿机制,意味着在之前承诺的每年1000亿美元气候融资的基础之上,发达国家要增加更多拨款,以赔偿发展中国家因气候变化遭受的损失。
尽管气候赔偿机制在本次大会上取得的巨大突破,但不可忽视的是,气候赔偿的具体行动方案,特别赔偿责任划分的细节,依然不明朗。决议提到,气候赔偿过渡委员会将研究讨论“损失与损害”现有资金来源与缺口,并寻找其他可能的资金来源,但决议没有设定具体的截止日期。
COP27决议得到各国政府支持,意味着气候赔偿机制迈出了建立的第一步,正如古特雷斯所说:“显然这还不够,但这是一个亟需的政治信号,以重建被破坏的信任。”
基于对21个国家、地区或组织的气候代表的采访,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The Roy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的一份报告指出,气候赔偿机制的建立与落地仍有几大难关,包括:气候赔偿的定义不明晰,部分发达国家对“赔偿” “责任”等问题讳莫如深,如何筹得所需要的巨额资金,以及如何设立有效的赔偿机制。
目前来看,尽管各国同意建立气候赔偿基金,但COP27期间关于气候赔偿问题的谈判已经凸显了国家之间对于责任划分的分歧。要真正建立、落实气候赔偿,特别是划分各国对于气候赔偿的份额,这些分歧都是绕不开的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