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近段时间继续在南海进行海上侵权挑衅,与西方舆论相互配合翻炒“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并在台湾问题上采取错误和挑衅言行,这一系列做法都构成了对国际法治和历史正义的亵渎。菲方试图通过攻击抹黑中国而将自身塑造为“受害者”,相关策略却暴露出其对历史事实的颠倒与扭曲、对国际法的工具性滥用以及对地缘政治的认知操弄。
严重违背法理和历史事实
菲律宾的南海言行存在至少三重悖论。第一重悖论是生编硬造“无主地先占”说辞。从历史连续性的视角考察,菲律宾对南海岛礁的主权声索存在法理悖论,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主张则有充分法理支撑:其一,行政管辖的持续性。自秦汉时期起,中国中央政权就已通过海防体系、渔业赋税和地名体系等实施有效治理。其二,国际条约的排他性。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明确划定菲律宾领土的西界位于东经118度线,而南沙群岛完全处于该线西侧。其三,战后国际秩序的合法性。依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1946年中国政府完成对南沙群岛的行政接收,并在永暑礁等岛礁设立主权石碑。
需要特别揭示的一点是,菲律宾的所谓“无主地先占”主张与历史事实存在根本冲突。20世纪50年代,越南时任总理范文同在照会中明确承认中国对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1971年菲律宾《外交白皮书》第17章亦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历史性权利。这种法理矛盾在2016年的所谓“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中暴露无遗——“仲裁庭”刻意回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争端解决条款,相关裁决既不具强制执行力,更与在国际法中被广泛承认的“尊重历史性权利”原则相悖。这从根本上否定了菲律宾主权声索的合法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