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美国在阿富汗战争中的种种作为,也充分说明它始终以自身利益为核心,其推行的“民主改造”不过是霸权主义的工具。在这场长达20年的战争中,美国试图通过选举构建合法性,但腐败、部落分裂、地方武装割据等问题始终影响着阿富汗的稳定。美军撤离后,阿富汗直接陷入严重经济危机。这也宣告美国以“基地组织威胁”为由,将军事行动范围扩展至阿富汗全境,试图在阿富汗建立亲美的“民主样板”计划的彻底破产。这场战争不仅给阿富汗带来深重灾难,也暴露出美国单边主义和军事干预模式的局限性。这也是为何ICC要对美国在阿富汗所作所为进行调查的原因。
在本次制裁中,美国国务院宣称ICC已经“政治化”且“滥用权力”,认为其未经美国和以色列同意展开调查“侵犯其主权”,并辩称自己并非《罗马规约》缔约国,ICC无权管辖美国和以色列国民。ICC认为,阿富汗作为缔约国授权其调查美军罪行,以及巴勒斯坦虽非联合国会员国,但2015年就已加入《罗马规约》,ICC据此认定对上述两起调查行动具有相应管辖权。
美国制裁ICC法官事件,不仅是美以与国际司法机构的冲突,更是现存全球治理规则主导权之争的缩影。其深层矛盾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国际法律层面,国家主权豁免与国际组织的普遍管辖权发生冲突时如何进行调整;二是国际政治层面,美国单边霸权的进一步推行受到多边政治力量制衡,双方因此产生激烈摩擦,连美国的传统盟友——欧盟也在该问题上表达了强烈反对;三是国际人权层面,华盛顿的“美国优先”政策、大国例外主义正在不断破坏人权平等保护的基本国际人权原则。
可以想象,若大国政治干预国际司法成为常态,国际社会数十年构建的法治化体系恐将退化至“强权即公理”的丛林法则。因此,联合国与各人权机构呼吁美国放下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思想,自觉履行国际义务,承担国际责任,与国际社会一道努力解决国际争端。(作者是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技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责任编辑:许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