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与核潜艇的隐蔽性相伴随的是核潜艇指挥通信不便。在战时,指挥中心只能用极长波通信发送短信,呼叫核潜艇向预定目标直接发射导弹,或者上浮以接收新的具体指令、重新装填目标信息、再行发射导弹。
这些特点使得战略导弹核潜艇也和核轰炸机具有至少相同的重要性,但也决定了核潜艇宜用于后发制人的核反击,而不宜用于先发制人的核打击。
随着冷战后期以来公路机动发射的核导弹的逐渐成熟,但在核对抗的条件下,公路机动核导弹也可以部分替代核轰炸机的地位。可以充当抢先攻击,也可以担任核反击。但由于其机动性强,难以被确定位置和状态,拥有较高的生存力,他们没有吸引对方核火力的作用,只能迫使对方“心无旁骛”,专心攻击军政和城市目标,而不会把大量核弹药分配到打击发射系统。
有一点必须澄清:核对抗不是逢核必互相确保摧毁(MAD),MAD当然就是战略层面上的互相确保摧毁。如前所述,使用核武器不是为了自杀,不触发无谓升级是各国核战略的关键。不到已经对自己的生存绝望、“要死一起死”的地步,各国不会轻启MAD模式。
核大国需要有逐步升级能力,避免在遭到有限核打击时陷入被动。比如说,如果缺乏对等的战术核反击手段,就只有在忍受损失和“要死一起死”的两个极端之间选择。美俄因此都有大量战术核武器,而且战术核武器的数量远远大于战略核武器。战术核武器是“可用”的,而且可以保持在MAD门槛之下。
对于核国家来说,尤其是幅员广大、实力雄厚的核大国,“要死一起死”其实也不容易。所谓“现有核武器可以摧毁对方几十遍”是形容,并非现实。“核犁地”更是军迷想象。
网上有多种给定当量在某一城市空爆、地爆的核杀伤半径计算方法,从彻底摧毁到只限于暴露人员杀伤,给出多个杀伤半径,然后进行空对空的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