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带出一个问题:在任何情况下,留着对方显而易见的潜在反击能力是不可接受的。所以,核大国之间一旦上升到战略核打击层面,除非已经确认某些地下发射井是空井,否则必然以宁可错杀不可漏过的原则,每一个发射井都需要发射一枚过去,确保摧毁。所以在冷战高峰期美苏的核学说中,第一波核导弹的主要目标一般不是军政和城市目标,而是已知的地下发射井、核潜艇基地、核轰炸机基地。
攻击这类核目标很消耗核弹药。因此,美苏核军备竞赛时,双方都重视大量建设地下发射井,一方面积累大量抢先发射的能力,另一方面制造大量必打的目标。双方都力争获得数量优势,否则数量劣势的一方很容易被数量优势的一方抢先端掉,那时就形同裸奔了。
由于这个原因,美苏也都特别重视核轰炸机。在核大战可能跨越门槛的时候,核轰炸机可以抢先升空,用空中加油确保空中待命。理论上核轰炸机可以接连几天持续飞行,直到最后核攻击命令下达、飞赴目标(很可能是单程任务),或者在飞行中确认任务取消、着陆修整。
核轰炸机的灵活性让其不仅可以用于抢先攻击,也可以用于核反击,甚至可以在已经出击的路途中,中途改变目标,或者召回攻击。召回攻击是核轰炸机特有的能力,战略导弹核潜艇和陆基核导弹都无法做到。
“俄亥俄”级弹道导弹核潜艇
相比之下核潜艇最大的优势在于其隐蔽性大大超过核轰炸机,同时核潜艇携带的核导弹的射程大得多,可携带的核弹头多得多。一枚“三叉戟D5”可以最多携带12个W76(10万吨当量)或者8个W88(47.5万吨当量)核弹头,一艘“俄亥俄”级核潜艇可最多携带24枚“三叉戟D5”导弹。即使由于核军控条约,每艘“俄亥俄”级核潜艇只能携带不超过20枚导弹、每枚导弹平均不超过4个核弹头,这依然是很大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