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8研制
1963年7月,在当时国防部第六研究院技术报告会上,来自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的顾诵芬提出了一款新型歼击机的设计报告。
经过几年的认真准备和反复酝酿,航空工业拉开了研制新型高空高速歼击机的序幕。1964年5月,航空研究院在新机改进改型方案会议上提出,要在米格-21的基础上,设计一种性能更好的歼击机。同年10月,新型歼击机开始方案论证。在论证会上,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提出了飞机装单台发动机和双台发动机两种方案。前者是全新研制的大推力发动机的方案,后者是采用成熟发动机(涡喷7甲)进行改型试制的方案。在航空研究院院长唐延杰主持下,会议确定采用双台发动机方案。这个正确的选择,稳妥,可靠,有一定的技术基础,是歼-8飞机能够研制成功的前提。
1965年5月17日,总参谋长罗瑞卿批准了沈阳飞机制造厂提出的新型歼击机的战术技术指标和研制任务,同时也赋予了这款歼击机一个新名字:歼-8。
沈阳飞机厂从1965年下半年开始进行歼-8飞机试制的准备工作。国家领导人对歼-8飞机的研制十分关怀。1965年8月14月,贺龙副总理在沈阳听取歼-8研制情况汇报时指示:“歼-8要早日搞出来”。8月18日,聂荣臻元帅在给张爱萍副总参谋长的信中,详细阐述了新飞机设计所必须考虑的几个问题,对歼-8飞机研制起了重要指导作用。
在第一副厂长兼总工程师高方启的领导下,由副总工艺师罗时大主持制订了歼-8工艺方案。这个总方案是在综合了前苏联和英国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出来的。方案采用了新的工艺协调方法,即以明胶板的模线为依据,使用光学仪器、型架装配机、划线钻孔台。局部置规、局部模胎相结合的协调方法。后来的实践表明,全机11,400多个零件。1,200多项标准件,从100多个组合件直至前后机身对合,机身机翼对合,以及发动机、油箱在飞机上的安装,基本上都是一次成功。新方法还大大减少了工艺装备,加快了歼-8飞机的试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