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种可能性是,中国的第四艘航母仍然是常规动力航母,但同时在进行核动力航母的建造。也就是说,中国可能在进行两个航母项目,一艘是常规动力航母,一艘是核动力航母。如果真是这样,南方的江南造船厂和北方的大连造船厂可能会分别负责建造这两艘航母。考虑到同时建造两艘航母的压力较大,尤其是一艘为核动力航母,其技术上的挑战和压力可想而知。因此,将常规动力航母和核动力航母的建造进度错开,能够有效减轻建造过程中的技术和工期压力,避免同时面临两个复杂航母项目的建造难题。
下水两艘航母显然并不是理想选择。如果这两艘航母在服役后都达到了相同的使用年限,那么在它们同时退役时,中国将面临一段时间的战斗力空缺。而航母从下水到具备战斗力的过程通常比较漫长,这意味着中国在未来几年内可能会缺乏足够的航母战力。如果采用分阶段建造、错开下水时间的策略,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确保航母的服役和退役之间更加平衡,从而保障持续的海上作战能力。
借鉴美国的经验来看,中国可能会采用类似的策略,先建造一艘常规动力航母,再建造一艘核动力航母。毕竟,任何国家在首次建造核动力航母时都难以保证其技术完全成熟和实战能力。例如,美国在建造企业号(CVN-65)时,这艘航母更多地是作为实验性质的舰船。企业号下水后,美国并没有立刻建造第二艘核动力航母,而是经过12年的技术沉淀,才推出了尼米兹级核动力航母并实现量产。中国在吸取美国经验的基础上,第一艘核动力航母很可能也会是一艘实验性质的舰船,主要用于技术验证,并为未来更多核动力航母的建设积累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