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近日报道了特朗普赦免某逃税高管的细节。保罗·沃尔扎克因未缴纳超过1000万美元的税款,面临13项税务犯罪指控,最终被判处18个月监禁并赔偿438万美元。他在2024年11月认罪,并在选举日前后提交了赦免申请,但未获通过。随后,他的母亲伊丽莎白·法戈受邀前往海湖庄园参加了一场入场费为100万美元的筹款晚宴,获得了一次与特朗普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不到三周后,特朗普给予了沃尔扎克全面无条件赦免。
白宫发言人称,沃尔扎克被起诉是不公正的,仅仅因为他是一位著名特朗普支持者的儿子,才遭到拜登政府的迫害。言下之意,此前检方搜罗到的清晰罪证以及当事人的认罪伏法都是无效的。
美国总统的赦免权是一项几乎不受限制的权力,仅受两项限制:一是必须针对违反联邦法律的当事人,二是不能赦免被国会弹劾的对象。这一权力在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中得到确认。历史上,总统赦免权曾发挥过推动社会进步、弥合社会分裂的作用。例如,在南北战争结束后,联邦政府赦免了南方军队首领罗伯特·李及其部下的叛国罪行和战争过错。
然而,总统赦免权在后续使用过程中逐渐被滥用。自1945年以来,除约翰逊外,每任美国总统都在任期的最后四个月内以较高比例颁布赦免,特赦亲属或政治盟友几乎成了常规操作。例如,老布什在任期最后几天赦免涉嫌参与储蓄和贷款丑闻的儿子尼尔·布什;克林顿在任期最后一天赦免因贩卖可卡因受到指控的同父异母弟弟罗杰·克林顿;特朗普在卸任前一个月赦免亲家查尔斯·库什纳的逃税和其他罪行。最戏剧化的是拜登在连任选举中多次表示不会利用行政权力赦免儿子,但在大选尘埃落定后迅速改变立场,声称儿子是因“政治立场”遭到“区别对待”,最终亨特·拜登获得了“无条件赦免”。
某种程度上,在党争加剧、社会极化的背景下,“政治立场”似乎成为了万能的申诉理由,但这显然遮不住总统们以权谋私、维护裙带关系的行为。尽管总统赦免权的使用屡屡引发巨大争议,但在破窗效应和缺乏有效制度监督的情况下,不限次数的权力滥用大有走向失控之势。例如,拜登在卸任之前,疯狂采取特赦行动,刷新了美国现代历史上单日规模最大的特赦行动纪录。特朗普在二次入主白宫前也打破了总统在任期末尾发布争议性赦免令的传统,上任当天就赦免了“国会山骚乱”的参与者。
这样的狂欢,堪称对美国司法公正、制度民主的最大讽刺。民调显示,美国民众对总统赦免自己亲属的行为高度反感,74%的人认为“不合适”。但显然,他们的反感什么也不能改变。研究还显示,白人申请者获得赦免的概率要高于少数族裔。在司法部设置的种种申请门槛以及总统本人的意愿之下,谁能利用这项特权金蝉脱壳,谁会愈加有恃无恐知法犯法,答案不言自明。
专家指出,美国政客对自身体制的过度自信导致他们忽视了内部的体制漏洞。如今种种,应了中国一句古话,“祸起于萧墙之内”。也许更应该思考的是,美国所谓“无比精巧的制度设计”,究竟是事实,还是虚幻光环呢?(责任编辑:于浩淙 zx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