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403%!美国“双反”税率终裁敲定,东南亚光伏布局前景如何 贸易壁垒加剧!美国对东南亚光伏产品实施了严厉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此举被视为一种饮鸩止渴的方式。4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作出肯定性终裁。根据裁定,上述四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税率范围在0%-271.28%,反补贴税率范围在14.64%-3403.96%,不同产地和生产商面临的税率差异极大。
多家企业的双反终裁税率较初裁结果大幅飙升,特别是柬埔寨,由于该国光伏企业拒绝配合贸易调查,美国商务部对该国四家光伏厂商施以超过3500%的双反税率。马来西亚的双反税率相对较低,而在越南,光伏企业面临120.69%-813.92%的双反税率。这些高税率叠加之前的“对等关税”,直接冲击了东南亚光伏产品对美出口的产品竞争力和供应稳定性,导致美国光伏成本上升,开发商收益率被挤压。
此次双反调查历时近一年,由韩国韩华Qcells、美国First Solar等制造商组建的美国太阳能制造贸易委员会联盟去年4月提交救济请愿书后启动。美国商务部同年5月宣布对进口自东南亚四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发起双反调查。这一举措旨在针对在全球新能源市场占据领先地位的中国企业,因为多家中国光伏企业在东南亚设有生产基地。
双反终裁所涉企业中,晶科、晶澳、天合等中企龙头的当地企业面临高达40.30%-375.19%不等的双反税。相比之下,主导者韩国韩华的马来西亚工厂的双反税率仅为14.64%。按照流程,这些关税税率将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于5月20日作出最终损害裁定后生效。如果确认美国产业受到这些进口产品的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对来自东南亚四国的进口产品征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