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李嘉诚旗下的香港长江和记集团出售巴拿马港口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原定的协议签约日为4月2日,但长和方面在签约日前夕突然宣布“暂缓交易”。截至4月2日,该交易仍未有新进展,后续事态发展备受关注。
4月2日,香港《南华早报》援引法律专家及政治分析人士的观点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的多项条款表明监管部门有权介入这笔交易。专家认为,适用性主要取决于交易是否影响中国境内市场。尽管长和注册于开曼群岛,但其业务运营、管理团队及主要市场均以香港为中心,并深度参与中国内地及全球市场。此外,尽管这笔交易不涉及中国境内的港口,但对中国国内供应链的潜在威胁可能触发国家安全审查。
同日,香港《大公报》再次刊发社论,批评长和出售港口的行为不得人心。社论援引多位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立法会议员和社会团体组织的意见,指出香港各界有识之士都认为相关审查合情合理合法,国家利益具有凌驾性,对于涉及重大基础设施的交易,接受国家审查是全球普遍做法。文章敦促长和集团尊重国家利益,承担最基本的责任义务,尽快改变错误决定。
此前,长和与贝莱德牵头的财团达成原则性协议,计划出售其在全球23个国家43个港口的199个泊位权益,其中包括在巴拿马运河两端的港口运营权益,价值高达230亿美元。长和预计将从这笔交易中获得190亿美元现金,此举引起极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