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听成瘾
“间谍行为是一项已经嵌入美国历史、根深蒂固的习惯。”美国《时代》周刊一篇文章这样评论。
美国并未从“棱镜门”事件中汲取教训,“监听瘾”反而越来越严重,不断践踏别国主权,侵犯互联网用户隐私,严重危害国际网络安全。2015年“维基揭秘”网站爆料,美国国家安全局曾对多位法国总统进行长时间窃听;2021年丹麦媒体爆料,美国国家安全局通过丹麦国防情报局接入当地网络,在2012年至2014年间窃听德国、法国、挪威、瑞典等国政要的短信和电话通话;今年4月,一批美军秘密文件出现在社交媒体上,内容涉及美国对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以及韩国、以色列、乌克兰等盟友的窃听行动,再次暴露美国监听行动范围之广。
如今,美国的对外监听行为已走向“制度化”。美国政府打着“国家安全”和“反恐”名义,通过《涉外情报监视法》等立法,不断扩大安全机关权限,对他国进行监听。美国《涉外情报监视法》702条款将于今年年底到期,该条款允许美国情报机构在未经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对“外国目标”实施监听,搜集其电话、短信及互联网通信内容。最近,美国政府正敦促国会延长该条款有效期,白宫方面甚至直接将该条款称为美国的“宝贵工具”,宣称延长该条款有效期是本届美国政府的“关键优先事项”。
“没有可避难之地,没有可安息之所,美国政府不会接受任何地方处于其监控视野之外。”美国记者巴顿·格尔曼在《美国黑镜》一书中如此揭露。
霸权工具
多年来,美国声称维护联合国作用,却在联合国掀起“监听风暴”;自诩自由、民主的所谓“捍卫者”,却利用先进技术构建“监听帝国”;标榜维护信息安全,却在全球布下“信息安全陷阱”。这些自相矛盾的举动充分表明,美方在网络空间实施双重标准,其根本目的是维护自身霸权和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