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伊土两国的另一个区别则是,作为单一节点,最多是次级节点的“无人机航母”在印太地区作战仍然需要其他节点的配合,才能起到美军所期望的作战目的。可以说,在不同层级用户之间,尽管都可以被称为“无人机航母”,但其所被赋予的任务、装备性质却可能存在根本性的区别。
就在最近,长期被外界炒作为中国“首艘无人机航母”的“珠海云”号智能型无人系统母船于1月12日交付用户使用,该船是一艘隶属于科研系统的民用科考船只,其尺寸规模显然也不太支持实际的军用作战潜力,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具备的无人空、海、潜观测装备搭载能力相当程度上也能反映出我国在无人装备船机匹配等类似领域的技术能力。
“珠海云”号智能无人系统母船1月12日交付用户
去年年底,央视国防军事频道的一则报道中显示,多架无人直升机正在海军某试验训练基地一艘试验舰船甲板上进行起降,而这很可能就是对“无人机航母”所需的某些关键技术进行测试和验证。
作为已经具备无人机全产业链的国家,我国早已能够为解放军各军兵种、政府执法部门及民间消费市场提供不同类型、满足不同需求的品类丰富的无人机;我军也已大量使用各类舰载无人机,包括无人直升机、混合布局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等,其中许多还随着海军舰艇编队驶出岛链、到达了远海大洋深处。此外,我国下一代两栖攻击舰也将大幅提升先进舰载无人机运用能力,向高技术的“无人机母舰”迈进。
目前的075型两栖攻击舰设计建造之初就已经考虑了无人舰载直升机的搭载和使用图片来源:微博@燃烧的哈尔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