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不仅需要打击无人机,而且需要能够以自主状态突破敌人梯次防空进行渗透、对目标实施精确突击的无人机。
对不起,但“自行车”早已发明。巡航导弹、弹道导弹具备上述性能。而某些打击无人机,或自杀式无人机,为了发现目标在某处巡飞几个小时,操作员下达歼灭指令——对不起,没有那么重要。只有在导弹打不到、或者辐射波束照不到的地方,才能起到关键作用。
如果我们谈到控制卫星,今天先进的电子对抗系统完全可以封锁卫星信号,无人机无法实现定位,失去控制。更不要说,俄罗斯似乎拥有S-500导弹,能够“击落”全球定位系统的低轨道卫星。而且为此不需要发射数百枚导弹,10-20枚足矣。被歼灭卫星的破片云会发挥作用。
还有配备惯性定位系统的旧导弹。新的高超音速弹药目前的防空系统无法拦截,但只是暂时如此。
无人机在这一系统中并未占据应有的位置。目前芯片不够完善,人工智能无法保证以可接受的门限值识别目标。因此战勤班中操作员不可或缺,但他距无人机较远,无法对局势实施高效影响。
MQ-1“捕食者”和MQ-9“死神”在阿富汗时,由位于美国内华达州“克里奇”空军基地的指挥所通过卫星控制。是的,操作员距离事件地点12000千米,确实比较安全,但是为了让无人机正常工作,需要现实的空中优势。
而且北约部队在伊拉克、叙利亚、阿富汗拥有压倒性空中优势,即使这样,无人机也有损失。
四、俄罗斯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无人机?
显然不需要每个排里的班长都借助无人机“探路”。这是极其愚蠢的,至少在我们出现廉价侦察无人机,不暴露使用者之前是这样。中国的民用无人机,用于满足军事需求——是有害的。这样的无人机我们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