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调查会停止16年?为什么会在李在明执政时期重启?答案或许还得从21世纪初找起。
进入21世纪后,韩国开始通过专门立法和调查机构处理殖民历史遗留问题。2005年,《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国家归属特别法》制定并生效,为调查和追回特定亲日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2006年7月13日,第一轮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调查委员会正式成立,由卢载铉担任首任委员长,隶属于总统体系,负责相关财产调查和国家归属决定等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调查的重点完全不同于1948年的政治追责。委员会围绕人员认定、土地登记、家族关系、财产取得时间及来源展开调查,并通过行政决定和司法程序推动相关财产归属国家。
2006年至2010年,第一轮亲日合作者财产调查委员会(下面简称委员会)集中开展工作。四年间,委员会调查相关人员的历史行为和家族关系,查询土地登记及财产来源,并依法作出国家归属决定。
不过,这项调查从制度设计上就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根据韩国相关特别法,委员会原则上须在成立后四年内完成工作。如果确实难以完成,可以经委员会特别决议,再获得总统批准,将工作期限延长两年,但只能延长一次。换句话说,委员会并非可以一直运作的常设机构,其能否继续调查,也取决于任期是否获准延长。
2010年7月12日,委员会正式结束工作。这里有一个关键背景:据后来国会相关资料及报道,李明博政府早在2008年总统交接期间,就已确定不批准延长委员会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后,委员会因此解散。
这意味着,2010年的转折既有法律规定的任期因素,也涉及政府是否愿意继续为调查机构提供制度空间。现有材料不足以将其简单概括为某一天突然下令“停止清算”,但委员会没有获得延任批准,确实使调查工作失去了继续以原有规模开展的机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