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富士电机能不能向外界说清楚,它的民用和军用业务到底是怎么区分的?它的员工额外走私稀土,究竟又为什么?
日本政府和媒体为了两个间谍上蹿下跳一个多月了,又为什么始终说不清楚稀土走私的动机和去向?
而且我们也完全可以问一句:“军民不分,那就是军了?”这个疑问是需要日本这样有着一贯不良记录的国家所自证的。
这就涉及到另一个敏感问题,那就是日本长期以来都是策动中国稀土走私的大户。
2010年我国海关联合央视《焦点访谈》披露的一起对日稀土走私案,区区一起案件,涉案稀土总重就高达4,100余吨。要知道,当年全国稀土总出口量也不到4万吨。青岛海关也曾在2010年披露,同期查获的走私稀土多数是走私到日本的。包钢稀土表示日韩企业的需求是“走私的原动力”。到2012年,《经济参考报》调查结果,我国当时稀土的走私量是正常出口量的1.2倍,其中目的地大量是日本。
前文说过,日本人的历史是能折叠起来看的,从明治维新到全面抗战,日本在中国领土上策划的走私案何止是车载斗量,日本逐步将走私生意扩展到全中国的海岸线,尤其是钨砂、锑、钼,都是由日本特务机构联合三井、三菱等军工财阀开设的洋行,以重金贿赂我们国内的矿枭和官员,将矿产私自偷运至当时英据香港或日据台湾,再由日本商行大肆高价收购、转运回国。
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对惠州钨矿走私做过专门调查,结论是:“几全数悉为日人所收,故走私即以资敌,事实上殆无二致。”

堆积如山的待运走私货物。图片来源:抗日战争纪念网
个案与整体、当代与近代、不同品类的矿产,涉案的依然是日本。这就是我们要重新审视日本产业与日本军工的意义。
所以再看这8,100家倒反天罡来“敦促”中国透明日本企业们,各自又能不能好好说说各自与日本军工产业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如何确保它们自己的供应链不会涉军、不会针对中国?它们在这些问题上敢不敢向中国透明一个?
我们再回看《波茨坦公告》的规定:“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必须毁灭,日本也不得保留“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那么日本又是如何发展出如今的军工产业,并进而以“自卫”之名,扩充了一支世界先进水平的武装力量,并在掏空和平宪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呢?
二、“军民不分”的历史原罪与战后嬗变
它们回答不了,因为日本军工产业军民不分的问题,贯穿了日本的近代化与现代化,早已是牵丝攀藤、难以分辨。
早在明治维新时期,“富国强兵”这四个字就密不可分,而“强兵”的目标就是“开拓万里波涛,布国威于四方”。日本军工产业版图中最为重要的三菱、川崎、东芝等,都出现在明治维新时期,构成日本军工产业核心的“四大五小”,均成立在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以前。
旧日本军国主义长达70年的对外扩张史,就是日本民企造枪送炮、沾满原罪的黑历史。从“九一八”到“七七”事变,从淞沪抗战到重庆大轰炸,整个20世纪30年代,日本民企在军工产业中的份额远超国营兵工厂,其中军舰生产占到59%,装甲车辆占到95%。
以军用飞机为例,在1941-1945年的太平洋战争期间,仅三菱重工和中岛飞机两家民企,生产的军机总量占比就高达47.2%,而日本军部的海军航空工厂和陆军航空工厂占比仅为4%。

小到刺刀,大到军舰,这些浸透肆虐中国和太平洋战场的邪兵恶器,都是日本民营企业生产。
就在日本宣布投降后、盟军进驻开启军管前,日本充分利用了两周左右的真空时间,将一批军用设施与军需物资向民企转移,尽可能保持军需生产的能力。并在不久后的朝鲜战争,依赖美军特需全面激活。
朝鲜战争结束后,军品生产在工业产品生产总量中的比例,从1954年的1.2%下降到1955年的1.0%,再到1965年的0.5%。此后基本维持在这个水平,但这并不计入军民两用(日本称“双用”)产品的生产,日本也就此习惯了在“双用”中隐藏战力,旧日本军队大批管理和技术人员,也因此摇身一变,成为日本民企的高管与中层骨干。

旧日本海军技术人员战后在民营企业的就职情况。图表来源:王广涛,“富国强兵”的遗产———军工技术产业化与战后日本的经济复兴,2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