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肩航行的美国“阿利·伯克”级与韩国“世宗大王”级驱逐舰
与此同时,2015年开工建造的“福特”级核动力航母二号舰“肯尼迪”号经历多次调整交付时间表后,如今已经完成了95%的建造工作,但仍面临“关键路径挑战”,特别是在先进的武器升降机和电磁阻拦装置方面,预计最新交付时间将推迟到2026年。同级三号舰“企业”号(CVN-80)的交付时间也会比原计划推迟28个月交付,四号舰“多丽丝·米勒”号(CVN-81)将在2032年交付。同时,这些新航母的造舰成本也在急速攀升。通常同级首艘航母需要承担额外的测试项目,建造费用会略贵,但实际上相比首舰“福特”号125亿美元的造价,“肯尼迪”号的成本已经涨到129亿美元;“企业”号和“多丽丝·米勒”号更将花费惊人的135亿和140亿美元。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新一代水面舰艇的建造过程中,美国“星座”级护卫舰的交付时间已经推迟3年以上,另一家美国造船企业巴斯钢铁造船厂承建的“小路易斯·H·威尔逊”号驱逐舰从2023年5月16日开工,至今尚未下水。
除了新造舰艇的普遍性拖延外,美国造船厂还积压了大批现役舰艇的维修保养工作。例如负责核潜艇维修的4家美国海军造船厂的基础设施早已过时。普吉特湾海军造船厂的3号干船坞始建于1919年,没有核燃料处理资质,潜艇必须先在其他地方拆卸核燃料,导致维修效率非常低。这些因素使得美国海军近37%的攻击核潜艇停用等待维修。其中美国“博伊西”号核潜艇从2015年排队等待维护,一直到2024年才开工。此外,在美国海军中重要性偏低的驱逐舰,维修积压情况更严重。
关键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CNN还提到,目前韩国造船企业为美国海军建造军舰,还面临美国法律的限制。韩国《朝鲜日报》介绍说,美国在1920年制定了《琼斯法案》,规定往返于美国沿岸港口的民间船舶只能在美国建造;1965年和1968年又分两次制定了《伯恩斯·托尔弗森修正案》,要求美军所有船舶及其主要零部件均不得由外国造船厂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