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军队,整体上长期被台湾人民看作“反动堡垒”,所以大部分都不想服兵役时至今日,台湾军法对于逃避兵役者的惩罚,相比于“两蒋时代”实际上已经非常轻了。这种轻纵不但体现在法律条文的制定上,并且也体现在司法实践的判例当中。开头我们说过,那个不服兵役长期滞留大陆的高雄籍杜姓青年,被判了三个月刑期,只需要交纳9万新台币的罚款就能代替服刑。这个就是非常从轻发落的结果,真的按照台湾《妨碍兵役治罪条例》的有关规定,这位杜姓青年是要被处以5年以下监禁的。该《条例》对逃避兵役的具体规定是这样的:“役龄男子意图避免征兵处理,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征兵及龄男子隐匿不报,或为不实之申报者。二、对于兵籍调查无故不依规定办理者。三、征兵检查无故不到者。四、毁伤身体或以其他方法变更体位者。五、居住处所迁移,无故不申报,致未能接受征兵处理者。六、未经核淮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征兵处理者。七、核淮出境后,届期未归,经催告仍未返台,致未能接受征兵处理者。”由于按照台湾的兵役制度,需服兵役的“役男”的年龄是18-36岁。所以台湾的一些人为了逃避兵役,就想出了一些“骚操作”,台湾南投县有名李姓男子,他坚定的认为两岸局势紧张,当兵肯定危险,于是在大学毕业后就去了美国读书,等到年满36岁到了除役年龄之后才回台湾。这样的行为,被台湾南投地方法院依照“妨害兵役罪”,判了5个月的徒刑,缓刑2年执行,并且罚款15万元台币(约3.42万人民币)。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轻拿轻放的处理。▲台湾媒体报道以至于当地检方觉得量刑过轻而上诉。除了刑期短且缓刑以外,还因为李姓男子在美国担任软件业经理,年收入高达750万台币。罚15万,简直是隔靴搔痒,这个金额对于他而言,就是一件奢侈品小玩意的钱。经过台中高分院二审,法院最终判决维持缓刑,但将罚金额度提高到100万元台币(22.78万人民币)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