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豚Ⅰ级潜艇和海豚Ⅱ级潜艇的艇体直径,均小于潜射导弹发射系统的一般高度,只能通过650毫米鱼雷发射管发射潜射巡航导弹。“德拉孔”号潜艇指挥台围壳加长后,如果可以容纳潜射导弹发射系统,其鱼雷发射管便能专门用于发射鱼雷。以色列还可能为“德拉孔”号潜艇开发新型潜射巡航导弹,甚至是潜射弹道导弹或高超音速武器。
同时,由以色列从德国订购的达喀尔级潜艇概念图可以看出,该级潜艇也采用指挥台围壳加长的设计。由此推测,“德拉孔”号潜艇很可能是验证这一设计的测试平台。
分析人士表示,如果“德拉孔”号潜艇和达喀尔级潜艇的加长型指挥台围壳内安装潜射导弹发射系统,将使以色列具备更强的核打击能力。不过,这两款潜艇仍存在一些缺陷。比如,海豚Ⅱ级潜艇和达喀尔级潜艇均采用燃料电池AIP系统,虽然对比另一种AIP系统——斯特林系统,具有不受潜艇潜水深度限制、热信号低、无需燃烧即可产生电能等优势,但缺点也很明显。燃料电池AIP系统的制造和维护成本更高,同时,调整电池功率的时间较长,潜艇在进行剧烈的战术动作时,燃料电池产生的电能难以满足电动机的需求。
更关键的是,燃料电池所需的氢具有高活性,如何安全使用是一大难题。此外,倾向于使用燃料电池AIP系统的德国,其设计是将液氧罐和储氢罐布置在潜艇的耐压壳体和非耐压壳体之间,当液氧和氢用完后,潜艇需要进入干船坞,拆卸外部的非耐压壳体,以更换液氧罐和储氢罐,整个过程既耗费时间又价格昂贵。由德国设计和建造的海豚Ⅱ级潜艇和达喀尔级潜艇,同样无法避免这一繁琐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