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联合作战中,无人机力量凭借作战风险低、功能多样、行动灵活隐蔽、持久远距及全时多域等作战特点,能够独立或与其他力量协同实施侦察情报、电子攻击、火力打击等行动,从而成为海上作战重要的新质力量。为充分发挥无人机力量作战优长,有力提升海上作战效能,海上联合作战中无人机力量运用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要求。
先发上阵,全程运用。海上联合作战中,组织无人机力量参战,应当先于其他作战力量使用、打头阵,并在整个作战过程中予以优先使用、全程使用。无人机力量作战,人类处于战场后方,低成本、近乎零伤亡,适合先发;与有人飞机相比,侦察、监视、攻击、评估等功能集于一身,作战半径大、滞空时间久,海上作战能够全程运用、优先使用。遵循“先发上阵,全程运用”要求,需要把握:一是集中兵力于首战。应将各种无人机集中使用于首战,发挥其体积小、灵活的优点,利于达成突然性,最大限度破击敌作战体系,杀伤敌有生力量,为后续作战创造有利条件。二是优先使用于重要行动。每次重要行动应首先考虑使用无人机,通过大量使用无人机,持续杀伤敌有生力量。三是控制使用节奏。无人机力量应统一规划,留有余地。四是做好无人机力量轮换接替。鉴于海上持久作战会导致操作人员视觉疲劳、高盐高湿环境腐蚀无人机平台和传感器,需要事先筹划好无人机力量轮换接替工作,确保无人机力量作战行动有序进行。
精选载荷,活用战法。无人机力量遂行作战任务时,要结合任务特点和要求,精心选择载荷,灵活运用各种战法。无人机力量配备多种载荷,只有选对载荷,才能匹配对应的作战目标,有效发挥无人机的作战特长;作战时,只有运用好战法,才能降低损失,提高作战效能。遵循“精选载荷,活用战法”的要求,需要熟悉各种载荷的战技术性能指标和功能特点,根据任务类型选择最适合的载荷。如侦察监视某海域,则应选择广域侦察能力强的挂载设备。要根据海上联合作战的作战指导、无人机作战能力和敌作战部署、可能的作战行动,选取有针对性的战法,并根据敌情变化灵活变换战法,争取作战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