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你们不行,那就我来!
暴乱持续升级,火光映红了加州的天空。特朗普坐不住了,他透过镜头,向全国、尤其是向加州的民主党人们发出最后通牒般的喊话:“如果你们这些民主党人,治理不了自己的城市,管不好自己的州,任由暴徒横行,任由非法移民泛滥成灾,践踏法律……那么,就别怪我亲自动手了!联邦政府有责任也有权力,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法律的尊严!” 他的话语中,充满了对州和地方政府的轻蔑,以及对行使联邦最高权力的强烈渴望。
更大的混乱,已在弦上?
但问题来了:特朗普真能这样“亲自动手”吗?这会不会造成更大的、难以收拾的混乱? 因为众所周知,美国的州权,是写在建国基石上的! 国名“美利坚合众国”(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本身就揭示了这个国家的本质——它是由50个拥有高度自治权的州(State),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组成的联邦(Union)。在某种意义上,你可以将这50个州视为50个独立的国家(States),聚合成了一个大的合众国(United States)! 这种结构赋予了各州极大的权力:
* 独立的司法系统: 每个州有自己的州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地方法院,审理本州法律框架下的大多数案件。
* 独立的行政首脑: 州长由本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只对本州选民负责,而非总统的任命。
* 独立的立法机构: 州议会(通常分为参众两院)由本州选民选举产生,制定本州的法律(在不违背联邦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
* 州国民警卫队: 平时由州长指挥,维护本州治安,应对灾害。
宪法传统:军队不入州!
基于这种分权传统,美国长期以来有一个不成文但根深蒂固的原则:联邦的军队(如陆军、海军陆战队),其职责是保卫国家免受外来侵略,不能用来干预各州的内部事务(如平息暴乱、执法)。 处理州内的骚乱和治安问题,首先是州长和地方政府的职责,他们可以动用州警察和州国民警卫队。只有当州政府明确表示无力控制局面(Invasion or Insurrection),并正式向联邦政府请求援助时,总统才可能动用联邦军队介入。即使是国民警卫队,当其被“联邦化”(即由总统接管指挥权)后派往某州,这在历史上也是极其敏感且罕见的行为,往往被视为联邦对州权的重大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