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巴分治的根源在于英国殖民政策与南亚民族主义的兴起。18世纪末,英国东印度公司控制印度次大陆,建立行政与经济体系,但其“分而治之”的策略,加剧了当地宗教与族群分歧。
《午夜愤怒:印度分治的致命后果》书封。
19世纪,印度教与穆斯林复兴运动(如阿里格尔运动)推动宗教身份政治,1906年全印度穆斯林联盟成立,提出“两民族理论”。该理论认为,印度教徒与穆斯林是两个不可调和的民族,穆斯林需要单独建国以保护权益。英国殖民治理当局通过宗教分类(如1909年《莫利-明托改革》为穆斯林提供单独选区),进一步强化了印度教与穆斯林族群共同体的对立。1940年,穆斯林联盟在拉合尔决议中正式提出建立巴基斯坦,形成了宗教、族群分治的意识形态基础。
但是,穆斯林联盟领导人真纳(Muhammad Ali Jinnah)最初只是寻求更多的自治,而非“完全分治”。印巴分治是英国与国大党妥协的意外结果。英国殖民政府在二战后经济衰退与印度独立运动(国大党非暴力抗争、1942年“退出印度”运动等)的压力下,加速撤离,导致分治准备不足。
1947年6月3日,英国公布《蒙巴顿方案》,宣布分治计划,8月14—15日,印度与巴基斯坦宣布独立。拉德克利夫边界委员会在五周内草草划定旁遮普与孟加拉边界,但因缺乏人口与文化数据而导致争议。边界划分将穆斯林占多数的地区(如旁遮普西部)划给巴基斯坦,印度教徒占多数的地区(如旁遮普东部)划给印度,造成大规模人口迁移。结果,印巴分治引发了现代史上最大规模的迁移与暴力。约1500万人跨越边界(800万穆斯林迁往巴基斯坦,700万印度教徒与锡克教徒迁往印度),死亡人数估计50万至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