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各地应在额度下达后及时履行预算调整程序,提前安排发行时间,做好跨年度预算安排,统筹把握发行节奏,做到早发行、早使用。同时,要加强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资金实施穿透式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最后,意见强调加大对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行为的监督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要求。对新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或停止试点措施。相关部门还将加强对政策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适时调整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