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将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需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面积纠纷条款应明确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依据。房地产权利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不受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变化的影响。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及相关分摊情况,包括被分摊的共用部位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以及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需对每套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进行明码标价,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确保标价内容与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一致。
在此之前,湖南省湘潭市已发布相关措施,允许房地产开发商按住房套内面积进行销售宣传。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按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计价,对购房成本影响不大。这只是计算方法的不同,商品房总价相近,但单价会有所差异。如果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单价可能看起来更高,因为不再将公摊面积的成本分摊到每平方米的价格中,但总价不会因此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