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又说回来,“八一”队是中国空军的空中门面,“八一”队的飞机可以是表演机,但“八一”队的飞行员应该是战斗员,尤其要有战斗员的精气神,要飞出中国空军的威风。可惜这次与俄罗斯“勇士”队的同台竞技,再次凸显出了“八一”队的四平八稳、缺精乏锐。
歼十C这类中型战斗机的定位其实很适合用于飞行表演,这不仅因为“八一”队使用的歼-10C战斗机是中国自主研制、生产的,也不仅因为它们技术先进,外观优美。还因为采用大推力发动机中型战斗机具有接近重型战斗机的声势和威猛,尤其是发动机与重型战斗机同型但数量减半的歼-10C和F-16C。相对轻巧灵活则有利于像高教机那样进行大编队机动,将紧密队形与优美复杂融合于一体。美国空军“雷鸟”队用F-16C,美国海军“蓝天使”队用F-18E,也都是中型战斗机。
但“八一”队似乎走的是两头不靠的路:既拒绝了重型飞机的威猛,编队飞行也与“红鹰”拉不开差距。如果不是永远拉着彩烟,在天空几乎没有存在感。不断有人以安全为理由,质疑“八一”队是否需要“不必要”地飞高风险的机动动作,不要没苦硬吃、没险硬冒。这似乎有道理,但很不充分。
珠海航展上的“勇士飞行表演队” 视频截图
密集编队的高机动动作当然有很大的风险,但对于空军的飞行表演队来说,这样的风险好比非对抗实兵演习,这不仅是值得的,甚至是飞行表演队存在的理由。不表演惊险刺激的飞行动作,飞行表演队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一味避险不仅谈不上打仗,连训练都不可能达标。
也有人用飞行表演队的事故来说明要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的重要性。诚然历史上也确实有一些惨烈的事故:1982年1月28日,美国空军“雷鸟”队的4架T-38升空训练,在演练编队俯冲拉起时,带队长机的飞机出现故障,无法拉起。长机飞行员没有及时通知伙伴脱离,其余飞行员在最后时刻才发现有问题,但拉起已晚,四架飞机接连扎入地面,四名飞行员全部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