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0月8日,苏焕智与林明义再次在“立法院”发生冲突。
1999年6月15日,“立法院”里全天“气氛火爆”,暴力打人事件频发,甚至上演“集体暴力”戏码。时任无党籍“立委”、黑帮大佬罗福助因不满民进党阻挠议事,与民进党“立委”发生冲突,扭打在一起。罗福助的儿子等熟人火速加入战局,现场打成一团,多名“立委”挂彩。
对于台“立法院”早期的斗殴现象,有岛内人士分析认为,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到90年代,尽管赶上国民党威权时代结束,但国民党依然占据“立法院”大多数席位,如朱高正等在野的民进党“立委”就认为,只有采取极端手段,才能“推动民主发展”。也有观点提出,根据台“立法院议事规则”,“立委”发言时间由主席宣告(通常为数分钟不等),无法像其他国家与地区的类似机构一样,利用冗长辩论的手段瘫痪会议,因此使用暴力成了台湾“立委”瘫痪机构的唯一手段,也让“立委”斗殴被认为是台湾政治的标志之一。
“格斗场”成岛内政客舞台
朱高正的“暴力问政”风格,逐渐成为台“立法院”乃至地方议会的主流沟通方式。然而,如果说早年间台“立法院”的打架斗殴被认为是打破国民党垄断的一种“民主象征”,那么随着时间流逝,近30年来此举越来越失去正当性。有评论认为,肢体冲突如今已经成为台湾政客的个人作秀与利益交换的工具,完全失去当年“打倒垄断”的立意。
《大公报》称,进入21世纪后,台湾“立委”们都温和了许多,“立法院”中的暴力流血事件虽时有发生,但有不少是为了作秀。有一些“立委”还会穿着有自己名字的衣服,方便记者媒体拍摄。还有媒体评论称,台政客在“立法院”使用暴力的实际目的大多在于让个人曝光在镁光灯下,从而巩固其政治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