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就仁爱礁问题答记者问
问:10月7日,菲律宾武装部队发言人称,中国声称对“西菲律宾海”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是有争议的。中国“毫无根据”的主张及其在“西菲律宾海”的行为不负责任。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近来菲律宾在仁爱礁采取的一系列举动,严重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中方已就此多次向菲律宾提出严正交涉。中方愿重申以下几点:
一、仁爱礁历来就是中国领土。仁爱礁无论在地理上、经济上、政治上,还是在历史上,都是中国南沙群岛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共识,完全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群岛的规定。中国对包括仁爱礁在内的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是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并确立的,符合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
二、仁爱礁从来就不是菲律宾领土。菲律宾的领土范围是由1898年《美西和平条约》(《巴黎条约》)、1900年《美西关于菲律宾外围岛屿割让的条约》(《华盛顿条约》)、1930年《关于划定英属北婆罗洲与美属菲律宾之间的边界条约》规定的,包括仁爱礁在内的南沙群岛完全不在菲律宾领土范围内。菲律宾以距离菲领土较近为由对仁爱礁主张主权,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
三、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是非法无效的。菲律宾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直接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领土问题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的范围。同时,中国政府已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规定,将海洋划界等问题排除在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之外。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违反《公约》规定。仲裁庭违反“国家同意”原则,越权管辖、枉法裁判,所作裁决是非法的、无效的,没有任何拘束力。菲律宾依据上述裁决主张仁爱礁属于菲律宾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在法律上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