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0日,111个国家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了《集束弹药公约》。该公约禁止使用、生产、储存和转让集束弹药,并要求各缔约国在规定期限内销毁现有储备。《集束弹药公约》巩固了适用于所有国家的基本国际人道法规则,是国际社会在裁军与不扩散领域所做努力取得的又一成果。根据该公约的规定,集束弹药将和爆炸型和扩张型子弹、化学武器、生物武器、杀伤人员地雷、使用无法检测碎片的武器以及激光致盲武器一样,被视为国际人道法禁止的武器。美国、俄罗斯、乌克兰目前并不是该条约的成员国。
美国为了本国私利,放宽本国武器贸易出口管制政策,严重冲击国际社会规范常规武器贸易的多边努力。同时,美国不负责任地转让集束弹药只会拱火浇油,激化矛盾,使乌克兰危机进一步恶化。集束弹药让人类付出了如此惨痛的代价,转让此类武器不仅是不道德的,现在也被认为是不负国际责任的。限制或禁止使用集束弹药的明确诉求,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于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尊重,符合国际社会盼望和平的期待。美国应顺应国际社会期待,慎重克制地考虑转让集束弹药。
(作者系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