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认为,高某非法买卖枪支,情节严重。对此,金湾区法院审理认为,在认定非法买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的行为是否构成情节严重而予以裁量刑罚时,枪支数量虽然是重要考量要素,但并非唯一要素,必须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本案中,涉案火柴枪的发射物为火柴,致伤力较小;高某通过淘宝微信等交易平台公开出售、获利较少且购买火柴枪的其他被告人多以怀旧、收藏、好玩为目的,其主观恶性相对较低;涉案火柴枪不易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综合考量,高某非法买卖枪支的社会危害相对较小,其行为均不构成情节严重。
案中另有10人因购买火柴枪被判处管制6个月
2023年6月30日,金湾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高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澎湃新闻注意到,同案中,除了高某,另有13人因出售或购买涉案火柴枪被公诉。
金湾区法院一审认定,郝某辉自行出售涉案火柴枪22支,并协助司某林出售火柴枪7支;陈某出售火柴枪20支;司某林出售火柴枪13支;韦某得、徐某兰分别购买涉案火柴枪2支;龙某国、吕某柱、马某勇、胡某强、崔某强、马某、宁某方、李某宁分别购买涉案火柴枪1支。
金湾区法院表示,各被告人具有初犯、偶犯、坦白、自首、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或认罪认罚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
金湾区法院一审认为,上述郝某辉等13人均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其中,郝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司某林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韦某得、徐某兰、龙某国、吕某柱、马某勇、胡某强、崔某强、马某、宁某方、李某宁等10人被判处管制6个月。
高某的父亲高先生表示,目前,此案中的多数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已决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