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台湾问题在美国渐成“显学”,中国又当做些什么?
在国际舆论场话语权塑造不足
首先是美西方牢牢把握了台湾问题国际话语权的术语使用权。
最让笔者感到每次都非常恼火和想辩驳的是,美西方政界学界一讨论解放军武力解决台湾问题时都会使用“侵略”(invade)一词。在国际法上侵略一词是有特定含义的,无论是1974年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第3314号决议),还是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于2010年6月12日通过的《罗马规约》关于侵略罪的修正案,侵略行为以及侵略罪的认定在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上都是有着严格规定的。
按照上述两个国际文件共同确认的规定,“侵略行为”是指一国使用武力或以违反《联合国宪章》的任何其他方式侵犯另一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行为。一个中国原则已经被国际社会通过联合国决议确认,世界上绝大多数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主权国家也在双边层面对此予以认可。既然台湾不是一个国家而只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的行为,即使使用武力也是一个主权国家内部的使用武力,而非国与国之间的使用武力,怎么可能会是国际法上的“侵略行为”呢?!即使是美国军事介入,那也是美国对中国使用武力,美国是侵略者,也不可能发生中国侵略的情况。更何况,按照《联合国宪章》与1974年联大决议的规定,侵略行为是需要联合国安理会认定的,在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情况下,至少按目前的集体安全体制不可能发生安理会认定中国侵略的行为。
因此,美西方学界政界在台湾问题上使用“侵略”一词纯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赤裸裸谎言,但这一谎言我们很少去辩驳,任由美西方在国际上使用这一术语进行话语权的塑造,这一点是明显我们做的还不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