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2022年12月23日,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鹤岗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梁成军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鹤岗市原市长梁成军被判死缓
法院依法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梁成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在案扣押的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贪污部分发还被害单位,受贿部分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公开简历显示,梁成军为汉族,1963年2月生,黑龙江林甸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梁成军早年当过教师,曾长期在黑龙江省富裕县工作,1996年升任甘南县县长。担任几年黑龙江省粮食局副局长后,2006年梁成军调任鹤岗市纪委书记,此后于2013年至2016年担任鹤岗市市长,最后于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职位上落马。
2017年5月,梁成军被查,随后被免去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2017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纪委通报梁成军被“双开”。
鹤岗市原市长梁成军被判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