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指挥体制改革的成果,可以用“三破三立”来概括。
第一,破除长期实行的总部体制,建立军委多部门制。
所谓总部体制,即改革前解放军存在着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四总部”。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首次尝试实行总部领导体制,设立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经理部、总兵站部等机构。此后,总部体制历经调整改革变迁,至1958年形成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三总部”体制,尔后稳定运行了40年,直到1998年成立总装备部,最终形成了“四总部”体制。
总部体制在历史上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延长,其弊端也逐步显现。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曾表示:“总部、军区领导指挥体制,集决策、执行、监督职能于一体,暴露出不少弊端。特别是四总部权力过于集中,事实上成了一个独立领导层级,代行了军委许多职能,客观上影响了军委集中统一领导。”
2016年建立了新的军委机关,共15个部门,即7个部(厅)、3个委员会、5个直属机构。这就转变了军委机关职能定位,成为权力相互有所制约的“军委办事机构”。比如,组建新的军委纪委监委、军委政法委,中央军委采取单独派驻方式向军委机关部门和战区派驻10个纪检监察组,形成了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第二,破除长期实行的大军区体制,建立联合作战指挥体制。
改革前,解放军共有沈阳、南京、广州等七大军区,职能包括领导管理集团军、省军区和驻港澳部队,组织征兵和民兵训练,负责战场建设等,可谓权力很大的“一方诸侯”。按照政策设计,军区同时也是战区,战时负责指挥联合作战。但军区实则是以陆军为主,战建职能混杂,承担不起诸军兵种一体化联合作战指挥的任务,一旦有事还得临时建机构、拉班子,指挥能力和效率很难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