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军事战略》认为,在世界核大战中,战争初期有着特殊的意义,因此在冷战的大部分时间里,苏军一直强调要在战争一开始就最大限度使用一切力量,要“先敌使用火箭核武器,并首先摧毁对方的核袭击兵器”,采取以火箭核突击为主的的作战方法,力争在短时间内全面瘫痪敌后方、国家指挥体系和国民经济,大大削弱战区纵深的陆军集团和舰队兵力,为尔后各军种实施军事行动创造有利条件。
苏军认为,在战略进攻中实施核突击时应精选打击目标。首先,应选择打击对己方战略核力量构成直接威胁的敌方核武器目标,如战略导弹基地、战略轰炸机基地、战略导弹潜艇基地等;其次,要选择打击敌方的侦察系统、预警系统以及指挥控制与通信系统中枢,破敌体系;最后,应打击敌人赖以维持战争行动的军事经济潜力目标,包括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工业基地、交通设施和战略物资储备地等。
同时,苏军还主张,针对不同的目标系统,要选择不同的武器进行打击:如打击敌人经济实力目标时,要选择最关键的部门和单位;打击敌人交通设施时,要选择交通系统中枢地域和具有战略意义的机场、港口等;和政治中心时,要选择系统中枢和领导人所在地;对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应运用不同的打击目标原则,如对美应广泛地打击其军事经济潜力,对西欧应避免对重大经济目标的破坏。
从世界核大国经验看战略核打击目标选择
三、现阶段核力量打击目标选择的原则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战略核力量的建设也愈发完善。世界主要核大国形成了三位一体的核打击体系,新型战略核潜艇、战略轰炸机和洲际弹道导弹的长期服役给战略核力量带来了新的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任务需求。各国使用战略核力量时出现了解除敌核反击能力的想法,优先打击敌战略核力量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