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战概念的理论-方法基础是社会-哲学、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以及其他理论(“埃弗顿窗口”等等),国家安全理论、国家安全战略、军事科学、战争法则(揭示战争对于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科学、军事潜力依赖程度的战争进程和结果)、武装冲突法则等等。
在这一理论中,有关认知战起源、本质、性质、地位的哲学-社会学观点,以及在认知战条件下,武装力量和国家的发展及行动,充当了主要的方法论。
认知战被认为是敌人使用的旨在破坏社会意识(思维、认同、历史传统、价值观)的系统性方法和手段,其即可以在平时,也可以在冲突条件下实施。目的是消灭或转化所干预的客体,破坏社会意识,社会机构、武装力量等等。
现代战争中更具重要意义的是,所有规模的武装斗争都在转变为政治-信息、信息-武器以及其他形式的对抗,这一趋势确立了研究认知战理论及范畴的迫切性。作为全球化的产物,认知战没有取代传统的战争,但总的来看具有传统战争的所有征兆,认知战活动(行动)在武装对抗开始之前很久就已经进行了。
认知战的特点在于其性质、特殊的主体和目标、战略战术、形式方法、使用的力量和工具,其功能比常规武器要广泛得多。
认知战的主要形式是多途径的信息行动,为进行类似行动需要使用特殊的心理学机制干预人的意识(设置、传播、模仿、说服、影响、压制、诱导等等),运用特殊力量和工具、网络及其他的信息学、心理学技术,破坏社会精神的方方面面、个人及社会意识、社会关系、包括家庭,教育机构,权利机构在内的各种社会机构,及各种社会活动等。
战争法则是有关战争和军队教学的对象,是军事科学一般理论的基础。众所周知,它们代表着客观的、基本的、必要的、反复出现的、具有一定普遍性的联系,反映了战争的进程和结果对交战方本身的政治、经济、社会政治、道德和军事能力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