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如果某个美国MCC人员,在尼泊尔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强奸妇女之类,尼泊尔法院居然还没有办法审判了。
还有,如果项目用到华为的产品,但美国肯定不会允许,尼泊尔反对无效,尼泊尔失去了在自己国家自主决定的自由。
看到有网友就调侃,如果按照美国的条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规定下:
中国也有意帮助美国人民搞基础建设,计划援助也是5亿美元,然后条款跟现在这个“千年挑战计划”一样,要求该项协议的法律效力要高于美国主权,并且中方人员在美国不能受到美国法律制约,在项目签订后美国必须服从中国的任何要求。为了美国人民的利益和中美关系大局出发,希望美国尽快接受中国的援助!
美国,你签还是不签?
很可笑的是,看美国媒体的报道,只是提到了尼泊尔人的抗议,却没提抗议的具体内容,让全世界好像觉得,尼泊尔人真拎不清,我们美国的无偿援助不要,居然在“中国的黑手”下反对美国。
这哪里是中国的黑手,不过是美国的毒招罢了。
看俄罗斯媒体的报道,就一句话就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