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月12日,年仅15岁的刘胡兰以“怕死不当共产党”的钢铁意志从容地走向敌人的铡刀,英勇就义。为表彰其崇高气节,毛主席亲笔为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今天是刘胡兰牺牲79周年纪念日,让我们一起回顾她的故事。
刘胡兰原名刘富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母亲早亡后,父亲刘景谦续娶胡文秀为妻,胡文秀将刘富兰的名字改为刘胡兰。1942年,刘胡兰参加抗日救国儿童团,1945年参加中共文水县委举办的“妇女干部训练班”。回村后,她担任村妇女救国会秘书,1946年5月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同年6月成为中国共产党候补党员。
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阎锡山趁我军转移山西西部作战之机扫荡了文水县的平川地区,当地的地主武装也乘机反扑,文水地区形势恶化。这时,县委要求干部分批转移上山,但刘胡兰坚决要求留下来坚持敌后斗争。
1947年1月11日深夜,刘胡兰接到上级通知,要她次日离开云周西村。然而,1月12日拂晓,敌人突然包围了云周西村,并封锁了各个路口。敌人鸣锣召集全村群众到村南的观音庙前开会。为了不连累大家,刘胡兰随着人群向观音庙走去。
在观音庙前场地,敌人已逮捕了6名村里的积极分子。一个“复仇队员”认出了刘胡兰,威逼利诱她去“自白”,但她蔑视地看了他一眼,什么话也没说。审讯刘胡兰的是阎匪军指导员张全宝。面对张全宝的威胁和诱惑,刘胡兰斩钉截铁地回答:“不知道!”“你给八路军做过些什么工作?”“我什么都做过!”“这阵子你和八路军是怎样通信的?”“没有通过信。”张全宝得意地冷笑道:“现在有人供出来了,说你是个共产党员。”刘胡兰正义凛然地回答:“说我是共产党员,我就是共产党员,是共产党员又怎样?”“你们村还有谁是共产党员?”“就我一个!”张全宝哄骗道:“‘自白’就是自救。你‘自白’了,给你一份土地。”刘胡兰坚定地说:“你就是给我个‘金人’,我也不‘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