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台当局总预算案在台民意机构卡关,至今仍未被“程序委员会”排入议程,朝野对立气氛严峻。赖清德批评在野党若无法如期审查,用政治理由来阻挡,质疑其谈“宪政”的资格。对此,国民党青年部前主任陈冠安认为,民进党“完全执政”时也发生过总预算审议超过期限,并指出破坏“宪政”核心原则的赖清德才是最没资格谈“宪政”的人。

陈冠安在脸书发文指出,“宪法”里并没有要求台民意机构必须在特定日期完成总预算审查的规定。“宪法”赋予台民意机构议决法律案、预算案的权力,而议决意味着讨论后决定是否通过。法律案时常有不通过的情况,预算案为何一定要审竣通过才符合“宪政”秩序?他进一步表示,连“预算法”都设想到预算案未通过后的处理方式,规定支出可以沿用已获授权的原定计划或上年度执行数来动支,法定义务收支仍可履行。因此,“宪法”并未规定具体时程,甚至授权台民意机构有议决预算的权力。
陈冠安讽刺道,在过去10年中,有8年的总预算通过时间是在12月31日之后,这表明即使在民进党“完全执政”时期,总预算审议也经常超期。他认为,赖清德的说法不仅不符合“宪法”,也不符实务运作,更像是流氓态度。陈冠安痛批赖清德对“宪法”规定不清楚,还破坏“宪政”核心原则,独创台行政机构大于台民意机构的不副署权,整天指责他人“毁宪乱政”,自己却最没有资格谈论“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