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察系统“特权”为何被废 权力地震引发变革。韩国政坛正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权力变动。总统李在明上任不到百天,便宣布废除存在了76年的检察厅。这场改革不仅仅是机构调整,而是将检察厅的职能分为三部分:起诉权归新设的公诉厅,重大犯罪调查权移交给隶属于行政安全部的重大犯罪调查厅。这意味着曾经集侦查和起诉大权于一身的“检察帝国”一夜之间瓦解。
李在明的行动被广泛认为是对前总统尹锡悦的反击。尹锡悦曾任检察总长,在任内对李在明发起多起调查。如今李在明不仅推动特检法逮捕尹锡悦夫妇,还直接解散了其老巢。但改革背后还有更深层的原因:韩国检察厅长期被视为“权力怪兽”,甚至能左右总统命运。近30年来,多位总统下台后遭检方调查,青瓦台“魔咒”循环上演。李在明在国务会议上表示:“检察权被滥用,必须对错误负责。”
检察厅的存废争议还涉及国际因素。韩国检察制度源自美国占领时期的设计,其特权结构被认为方便美国通过司法手段影响韩国政局。同时,美国仍通过驻韩美军掌握韩国战时指挥权。李在明废除检察厅,被视为试图切断美国干预内政的一环,为后续收回军权铺路。然而,此举也带来隐患:新设的重大犯罪调查厅隶属行政安全部,可能形成行政权干预司法的新漏洞。
改革方案刚公布,检察系统立刻反弹。许多检察官拒绝转岗至行政安全部,认为这等于从“司法精英”沦为“普通公务员”。反对派指控检察厅是宪法明确规定机构,仅凭《政府组织法》修法废除涉嫌违宪。高丽大学教授车珍娥指出:“检察长职位是宪法规定的,更改其名称属于违宪。”但执政党反驳称检察总长仅是行政机关首长,可通过立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