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将李在明违反《公职选举法》案提交全员合议庭审理 案件进入最终审判阶段!韩国共同民主党前党代表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已被提交至大法院全员合议庭审理。大法院今日发布公告,宣布将此案交由全员合议庭审理。根据韩国司法程序,当案件被认为不适合由小法庭审理或需要变更既有大法院判例的解释与适用时,可由4名大法官组成的小法庭提请移交全员合议庭。
案件移交全员合议庭后,将由大法院院长赵显德及13名大法官中除不参与审判业务的法院行政处长外的12人组成合议庭作出最终判决。不过,担任中央选举管理委员长的大法官卢泰岳已申请回避此案。
李在明被指控在2021年作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期间,关于“不认识已故的城南都市开发公社开发1处处长金文基”等发言涉嫌虚假陈述。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但上诉法院上月以“相关发言不构成虚假事实”为由改判无罪。(责任编辑:卢其龙 CM0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