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于4月23日发布新闻公报,认定美国苹果公司和元宇宙平台公司违反《数字市场法案》,对两家公司分别处以5亿欧元和2亿欧元罚款。
苹果公司在其应用商店中限制应用开发者引导用户使用第三方渠道,剥夺了用户获取替代优惠服务的权利。苹果公司未能证明这些限制具有必要性,因此欧盟要求其立即解除相关限制,并不得再采取类似做法。
元宇宙平台公司在2023年在欧盟地区推出“同意或付费”模式,要求旗下“脸书”和“照片墙”的用户要么同意将个人数据整合用于接收个性化广告,要么支付月费以使用无广告版本服务。欧盟认为这一模式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因而作出处罚决定。
若苹果和元宇宙平台公司未在60天内落实整改,可能面临进一步罚款。此次处罚是欧盟《数字市场法案》生效以来首次作出的非合规认定。(责任编辑:于浩淙 zx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