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大河报刊发了一篇关于“智驾事故频出引发诸多思考”的调查报道,引起广泛关注。作为回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最新消息,要求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切实担负起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并健全事件事故报告制度。
同一天,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近60家车企代表参加。会议围绕产品准入和软件在线升级备案要求听取了企业的落实情况及建议,强调企业应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避免夸大和虚假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
相关业内人士指出,日常所说的“智能汽车”官方称谓是“智能网联汽车”,国家对其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均有规定。今年2月28日,工信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旨在规范汽车生产企业OTA升级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该通知,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的用语,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此外,企业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或备案、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通知还要求健全事件事故报告与研判机制。企业在获知其生产销售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发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失效导致功能退出等事件或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车辆发生碰撞等事故时,需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如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提交事故信息。(责任编辑:于浩淙 zx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