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后,T介绍同事L与即将毕业回国的郝某相识。L亮明了自己的间谍身份并将郝某策反,双方正式建立了秘密情报关系。回国后,郝某应聘进入我国中央某部直属研究所,成为重点涉密单位的工作人员。
在研究所工作期间,郝某多次与外国间谍人员秘密接头,向他们提供搜集到的情报并收取经费。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指挥下,郝某借调至中央某部负责一项重要涉密工程,成为深深扎进我国核心要害部门的一枚“钉子”。
经鉴定,郝某提供的信息涉及中央某部敏感项目及内部人员情况,包括5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以及14项《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情报。最终,郝某因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