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香港警方对已通缉的许智峰、郭凤仪、袁弓夷、郭荣铿、任建峰、许颖婷、邵岚等7名反中乱港分子实施指明潜逃者执法行动,并通缉刘珈汶、钟翰林、钟剑华、何良懋、郑敬基、张晞晴等6名外逃反中乱港分子。这些人的罪行包括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每名通缉人悬红100万港元,警方呼吁市民提供消息。
香港警务处副处长简启恩指出,这些人出卖国家和香港,罔顾香港人利益,在海外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警方会采取一切措施追究到底,包括切断资金链,以有效防范和制止任何人继续资助这些人士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3条,如果犯罪行为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警方呼吁上述通缉人士回港自首。
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这6人在外地成立和加入组织,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涉及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宪报刊登公告,将许智峯、郭荣铿、袁弓夷、郭凤仪、邵岚、许颖婷及任建峰共7人列为“潜逃者”,实施多项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资金、处理不动产相关活动、撤销特区护照等。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这7名通缉犯一直潜藏在美国及澳大利亚,继续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在采取措施前,已给予他们时间回港接受执法和司法程序,但他们没有珍惜机会。
特区政府还表示,律政司已于2022年向原讼法庭申请并获发出限制令,禁止许智峯及其妻子和母亲从香港特区移离财产。经调查后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许智峯曾经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并从中得益,因此有必要采取进一步措施,以期没收其犯罪得益,并防止用于进一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发表声明,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对已通缉的许智峰等人实施指明潜逃者执法行动,并通缉刘珈汶等人。声明指出,这些人长期从事反中乱港活动,窜逃海外继续搭建乱港组织平台,散布涉华涉港攻击抹黑政治谣言和“港独”谬论,严重违反香港国安法,严重冲击“一国两制”底线,严重损害香港根本利益,激起香港社会极大愤慨。香港警方依法对其采取执法行动,符合香港根本利益,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正义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