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集中阐述我国对外工作大政方针、原则立场和制度体系,对我国发展对外关系作出总体规定的基础性涉外法律。而且中国是目前第一个有对外关系法的大国,因此这个立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在对外关系领域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立法越来越有必要,这显然不只是对一些外部挑战的短期应对之策,而是着眼于中国与世界关系发展的集大成之作。
对外关系法,中国把态度摆到了桌面上
正心正念的人,从这部对外关系法中读出来的都是很正面的东西,包括中国的发展观、安全观、文明观,以及比较系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外关系法向世界传递的实际是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决心。中国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反对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这些不仅是中国外交的原则性态度,还成为庄严的法律宣示和法律实践。
中国颁布对外关系法,既是在新的形势和国际环境下的自我完善,更是对旧范式的超越。通过一整部完整法律,确定了中国发展、中国外交的和平性质,反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性质,以及开放性质,以往还没有其他哪个国家这么做过。这是对美西方渲染的“中国威胁论”最强有力的驳斥。打破了“国强必霸”逻辑的中国,开创出了新的对外交往模式,具有世界性意义。中国越强大,对世界和平与稳定的贡献就越大。只要是跟中国正常打交道的国家,都不难从对外关系法中感受到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善意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