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6月14日在北京举行。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院长张维为教授做了题为《中国消除贫困对全球人权治理的启迪》的发言。
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院长张维为教授发言
张维为指出,过去数十年,中国已经完全消除了极端贫困,8亿多人摆脱了贫困,4亿多人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奇迹,对全球人权治理具有深远的启迪意义。
他强调,美国从不认为消除贫困是人权问题,欧洲最多把消除贫困看作是消除享受人权的障碍,而中国则从政治上认定消除贫困不仅是人权,而且是核心人权,并付诸于坚定有力的广泛实践,所以中国在消除贫困方面走在了世界最前列。这对广大发展中国家都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和启迪,因为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最大挑战几乎都是消除贫困。可以预期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将从促进人权的视角借鉴中国的扶贫经验。
“中国式现代化模式在消除贫困方面的成绩大大好于西方主导的发展模式,其主要原因就是两种模式在人权认知上的巨大差别。”
张维为说,中国是一个文明型国家,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坚持从自己的民情、国情、文化传统出发制定各项政策。中国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千年古训,也就是说人民是国家的基石,只有巩固国家的基石,国家才能安宁,而民生问题解决得好坏,将决定一个国家的前途命运。中国人还说,悠悠万事,民生为大。中国过去数十年改革开放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民生为大,一个发展中国家一定要聚焦全力消除贫困,努力改善民生,这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张维为认为,现在看来,中国这种“民生为大”的理念纠正了西方人权治理观念长期存在的一个偏差,即只重视公民政治权,不重视民生权和发展权。追述其历史原因,欧洲18世纪启蒙思想家提出自由、平等、私有财产权等人权的时候,他们所代表的是当时新兴的有产阶级。在他们那个年代里,种族主义、殖民主义、奴隶贸易都是合法的,最悲惨的贫困发生在殖民地,不在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