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从由乱到治迈向由治及兴,但是仍有“黄丝”死心不息,伺机闹事。
因为疫情停办了3年的九龙城泼水节,4月9日重新举办。当天一名身穿红色衣服的男子与其他人士,针对在场警员及TVB记者,多次用水枪向他们射水,即使警员及记者避开仍不断上前追击。
九龙城警区刑事总督察张乐泉12日晚说,当天本来是与众同乐的活动,但有个别人别有用心地针对现场维持治安的警务人员及其他参与人士,涉嫌向他们近距离射水及泼水,并无视警方警告,不断叫嚣,用粗言秽语辱骂。有人其后还将上述涉事片段配上煽动字句,制作成视频,在网上平台发布。
九龙城警区重案组12日逮捕了带头的两人,分别为25岁的曾姓男子以及一名26岁的本地男子,他们涉嫌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警方不排除这起事件是有预谋的安排,未来或有更多人被捕。
红衣男子在泼水节上以水枪射向TVB记者(右),警员介入。
港媒调查发现,被捕的两人正是乱港余孽。其中那名曾姓男子,绰号“勇狗”,自称是一名保安,其所属的“香港新秩序”组织,曾有部分人在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参与“黑暴”集会。在47人“非法初选案”中被告“阿布泰国生活百货”创始人林景楠认罪并被列为控方证人之后,曾某伙同组织成员于今年2月3日及5日到旺角“阿布泰国生活百货”分店喧哗及作出扰乱行为。旺角警区反黑组经调查,以涉嫌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拘捕了包括曾某在内的5名男子,暂时允许以2000港元现金保释,须于5月8日再到旺角警署报到。
如今,他又因涉嫌用水枪攻击警察,等着他的将是怎样的制裁?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学教授傅健慈说,相关人士的行为触犯《公安条例》的“公众地方扰乱秩序行为罪”,一经定罪,可处以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12个月。与此同时,他们用水枪攻击警员头部,围攻正在执勤的警员,可导致遇袭警察的身体受到伤害,触犯《侵害人身罪条例》的“意图犯罪而袭击或袭警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两年。
另外,有关视频出现的污蔑字眼,可见立心不良,他们甚至利用网络平台宣扬暴力、侮辱警察、袭警及袭击记者,可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的“发布煽动意图刊物罪”,首次定罪可处以罚款2500港元及监禁1年,其后定罪可被判监禁两年。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13日给出一份数据,香港国安法实施近3年来共拘捕250人,截至3月底检控151人,已审结的71人案件全部入罪,也就是说百分之百定罪。